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苍溪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 苍溪县作家协会 关于有奖征集预防职务犯罪文学作品的 通 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苍溪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 苍溪县作家协会 关于有奖征集预防职务犯罪文学作品的 通 知
县人民检察院各内设科、室、局、队,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全体会员单位,县作家协会全体会员: 为推进我县“预防文化年”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,根据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-2017工作规划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,结合县委“依法治县、尚法守制”宣传主题,苍溪县人民检察院、苍溪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会同苍溪县作家协会,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文学作品有奖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赛文作品体裁不限,小说、散文、诗歌(含古体诗词)、报告文学、杂文、楹联等均可。 二、作品内容应结合当前反腐败形势,针砭时弊,唱响时代主旋律,反映依法治县、尚法守制,刚直不阿、秉公办案,两袖清风、廉洁从政等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时代新风。 三、参赛作者请自留底稿,参评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县预防协会秘书处办公室(设在县检察院预防局),QQ号:411854020,联系电话:5203061。不详之处,可来电询问。 四、参评作品严禁抄袭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版权,文责自负。 五、截稿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18时。 六、截稿之后,发起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、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作品进行严格评审,具体奖项设置如下: 一等奖2名,奖金2000元; 二等奖4名,奖金1500元; 三等奖6名,奖金1000元; 优秀奖若干名,奖金300元。 七、为保证参评作品质量,发起单位将择时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点评,作者可根据点评意见进行二次创作。优秀作品形成本年度“预防文化年”系列活动成果,由县预防协会编辑成册,部分作品在县预防协会主办的《梨城清香》杂志上刊载。 八、县预防协会各会员单位应当精心组织、踊跃参加,报送的文学作品不得少于2篇,对会员单位视作品参赛和得奖情况设组织奖给予奖励。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名家及文学爱好者积极参加。
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苍溪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
苍溪县作家协会 2015年4月29日 上一篇苍溪县文艺工作座谈会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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